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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雷装置业务申报程序

1、申报方式

(1)来人申报  (2)来电、来函申报  (3)网上申报

2、提供资料

(1)受检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联系人。

(2)申报业务类型(防雷检测、技术审查、工程验收)以及防雷装置情况或相关方案、资料。

3、登记

(1)来人申报的到一楼大厅由申报单位填写《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》、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申请表》。

(2)来电、来函申报的单位委托本所专人填写《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》、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申请表

(3)网上申报的登录http:// www.121.com.cn申报或发电子邮件申报。

4、联系方式

市区防雷检测服务:罗湖区解放路广场北街13号市气象局服务大厅(518001)

电话:0755-25569991  82511558  传真:25569991

宝安防雷检测服务点:深圳市宝安西乡桃源居前进路世外桃源商铺604

     电话:29602661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传真:29602662

龙岗防雷检测服务点: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吉祥中路欧景城299

     电话:89986500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传真:89986501

网址:http://www.121.com.cn   邮件:szfls@121.com.cn

 

1、防雷检测

自登记之日起,1-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日程;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测方案、提交检测收费明细;提前一天通知被检单位,并作相关安排。

2、技术评价

    自登记之日起, 1-5个工作日内安排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。

 

报告

结论

1、防雷检测

防雷检测完成后,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,检测合格发放《深圳市防雷装置合格证》;不合格或存在缺陷的发放《防雷隐患整改通知书》。检测报告或通知书由受检测单位到各服务点领取。

2、技术评价

技术评价完成后,3个工作日发出《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表》,由设计单位到本所一楼大厅领取。

其它

查询电话:2556999125890000810282511558

投诉电话:82117783

注:新建建筑物跟踪检测业务申报程序参照《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业务工作流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