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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 报 登 记 |
1、申报方式 (1)来人申报 (2)来电、来函申报 (3)网上申报 2、提供资料 (1)受检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、联系人。 (2)申报业务类型(防雷检测、技术审查、工程验收)以及防雷装置情况或相关方案、资料。 3、登记 (1)来人申报的到一楼大厅由申报单位填写《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》、《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申请表》。 (2)来电、来函申报的单位委托本所专人填写《防雷设施检测申报登记表》、《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申请表》。 (3)网上申报的登录http:// www.121.com.cn申报或发电子邮件申报。 4、联系方式 市区防雷检测服务:罗湖区解放路广场北街13号市气象局服务大厅(518001) 电话:0755-25569991 82511558 传真:25569991 宝安防雷检测服务点:深圳市宝安西乡桃源居前进路世外桃源商铺604号 电话:29602661 传真:29602662 龙岗防雷检测服务点: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吉祥中路欧景城299号 电话:89986500 传真:89986501 网址:http://www.121.com.cn 邮件:szfls@121.com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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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 务 安 排 |
1、防雷检测 自登记之日起,1-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日程;并根据要求提供检测方案、提交检测收费明细;提前一天通知被检单位,并作相关安排。 2、技术评价 自登记之日起, 1-5个工作日内安排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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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 结论 |
1、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完成后,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,检测合格发放《深圳市防雷装置合格证》;不合格或存在缺陷的发放《防雷隐患整改通知书》。检测报告或通知书由受检测单位到各服务点领取。 2、技术评价 技术评价完成后,3个工作日发出《防雷设计方案技术评价表》,由设计单位到本所一楼大厅领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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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 |
查询电话:25569991、25890000转8102,82511558 投诉电话:82117783 |
注:新建建筑物跟踪检测业务申报程序参照《新建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业务工作流程》



